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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来源:慈溪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9/2/25 15:34:46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可能也会产生企业所得税,在该类型企业工作的员工就会觉得这些企业所得税应该要在之前扣除,而不是按照收益来缴纳税费.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以下是有慈溪仁和会计机构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1号*9条第(一)款规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监发〔2000〕22号)的有关规定,按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取经手费的20%、会员年费的10%提取的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在各基金净资产不超过10亿元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哪些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3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证券行业按照以下规定提取的证券类准备金和期货类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

  "一、证券类准备金

  (一)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按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取经手费的20%、会员年费的10%提取的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在各基金净资产不超过10亿元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业务收入的20%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在各基金净资产不超过30亿元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证券公司作为结算会员按人民币普通股和基金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国债现货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一、1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五、2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十、3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十五、4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二十、7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五十、14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一、28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二、91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六、182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十二逐日交纳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1.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按交易经手费的20%缴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0.5%~5%缴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期货类准备金

  (一)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分别按向会员收取手续费收入的20%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在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有关规定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期货公司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收入减去应付期货交易所手续费后的净收入的5%提取的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您想系统的学习会计专业的知识请到慈溪会计培训班,预约0元试听课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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